市场监管总局12日公布了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亮点之一是,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7月12日新京报)
近年来,餐馆因“拍黄瓜”违规被罚的案例频频走进舆论视野。作为一道简单常见的家常菜,售卖“拍黄瓜”的餐馆由于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而“吃”到 5000 元左右的罚单,更有一些职业打假人盯上“拍黄瓜”从中牟利。
此前处罚虽引起争议,但有依据——根据老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经营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当部分餐馆未取得后一种资格就算违规,执法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出罚单,并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