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天(7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其中促进汽车消费提出了10条措施,分别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
此次出台的汽车措施有哪些亮点?7月21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我们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这次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
南都记者注意到,针对汽车消费,不少民众反映部分城市的限购限行措施抑制了购买欲望。此次促进汽车消费的文件第一条就提出要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发布会上,常铁威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的进度,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