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辨识特定自然人的,鼓励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权威渠道。
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人脸识别技术使用
通过“刷脸”识别身份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旅馆、车站、社区等公共服务领域,也带来了人脸识别安全隐患的担忧。征求意见稿集中对不同场所下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