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无论是基于美、加、日、欧等发达经济体的国别研究,抑或是立足我国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区域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充分证明了金融对于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具有正向作用。通过充分、翔实的实证研究进一步证明了上述正向作用存在显著的异质性,不同地区所呈现的正向效果差异明显。在具体的应用实践中,同一区域内的不同金融机构在业务实操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但现有文献对这种情况的研究相对较少。
吴本健、王蕾、罗玲(2020)分别从农业信贷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等4个维度入手对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体系服务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上述国家虽然现代农业形式差异较大,金融支持特色产业效果有所不同,但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普遍进行了共性操作,也即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金融体系运作机制、严格把控风险、大力实施补贴政策、不断开发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
吕振江(2021)指出金融在乡村振兴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承担着重要责任。在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资金是必要的资源之一,有必要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将优质的资源带入乡村振兴建设中来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在理论研究层面,其重点研究了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理论机制;在实证研究层面,构建了乡村振兴发展的测度指标体系与金融发展评价体系,并运用熵权法测度了2005年至2017年各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与金融发展水平;随后,对金融发展与乡村振兴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