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文旅部近日批准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下称《标准》)。《标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起草,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国各门类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资源的采集和著录工作。这是我国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文化行业系列标准。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标准》正是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为顺应非遗保护工作需求而起草编制的。
《标准》明确了非遗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十大门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资源采集方案编制、采集实施、资源著录方面的业务要求和技术要求,共11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