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上海某商贸公司为资金周转,将本公司与某大型通讯公司的6000余万元债权转让给广东某融资公司,获取了该公司5000余万元融资。等合同签订后钱也支付出去了,融资公司却发现不仅该商贸公司是家“皮包公司”,和自己签订协议的各公司经理们也都是骗子假扮。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参与“做局”诈骗的张某、林某等3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9年年初,上海某商贸公司经人介绍,找到广东某融资公司,声称本公司与某大型通讯公司有一笔6000余万元手机订购的未结欠款,但公司最近资金周转急需现金流,想以5000余万元的价格将这笔债权转让给融资公司进行保理。
前期沟通后,融资公司工作人员到商贸公司开展调查。调查期间,商贸公司一切安排井井有条,公司一陈姓经理还向融资公司出示了本公司和通讯公司签订的大额采购交易合同和交易凭证等材料,并和融资公司签订了相关转让合同。在“陈经理”的联络下,融资公司工作人员又来到通讯公司,和该公司的“梁经理”沟通接洽采购交易业务。期间“梁经理”还让公司管理公私章的两名工作人员给各种承诺函和合同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