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官网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管理,维护银行间市场运行秩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指引》(协会公告〔2022〕22号发布)等自律规则,就进一步规范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有关事项做出通知。
对于货币经纪公司(以下统称“经纪商”)通过经纪数据展示平台展示报价,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的实盘报价、可部分执行报价可展示全部报价要素,意向性报价仅展示交易标的、交易方向、交易数量等信息,不得展示交易价格;其他债券可按照第四条规定展示全部报价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