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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

  记者9月14日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规范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管理,加大无线广播接收终端普及力度,积极引导推动在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的所有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的车载终端设备配置无线广播接收模块。

  通知要求,要加大主流媒体优质内容生产。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影响力,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做好主题主线宣传,制作生产更多优质精良、人民群众喜爱、符合车载音视频特点的视听节目,巩固和壮大主流声音。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载网络音视频的监督管理,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车载网络音视频应用软件方可加装至车载系统。持续清理非法应用、非法节目,严厉打击违法擅自冠名“电台”等名称的行为,遏制有害内容传播,整治违规开展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的行为,推动主流广播电视节目在车辆空间广泛传播,确保车载网络音视频健康有序发展。(记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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