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出现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废弃汽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日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的通告》(下称《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将在全区范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明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干净、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经区政府同意,决定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对象为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整治范围重点为惠城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整治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