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国新办18日召开发布会介绍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介绍,《意见》一是建立了一套全过程风险动态管控工作机制,为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供了方法路径;二是强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为推动矿山安全转变治理理念、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构建了一条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明确要求地方党委政府、监管监察部门、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为推动矿山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提供了深化措施;四是明确了灾害严重煤矿准入、非煤矿山源头管控、整合重组、升级改造、智能化开采等要求,为推动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坚决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介绍,在煤矿方面,我国基本建成了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张网”,以防范化解煤矿瓦斯、火灾、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构建了煤矿企业到地方监管监察部门再到国家监察机关的互通网络,已经联网接入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等感知数据。在非煤矿山方面,以危险程度较高、易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为监测重点,正在推进建设全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并安排部署将全国露天矿山边坡监测、水害监测、视频监控全部纳入“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