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绵城市”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9月20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团体标准。专家认为,该两项团标填补了该项内容国家标准的空白,为海绵城市建设和市场所急需,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具有提供技术支撑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事实上,如今城市建设出现了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病也困扰着城市运行。鉴于此,国家提出了建设海绵城市的决策和要求。
所谓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综合采用多种措施,有效地控制城市降雨径流,减少和缓解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文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使城市能够像海绵吸水一样,实现对雨水的自然渗透、自然蓄积、自然净化,有利于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