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河北省新能源实现了快速发展,到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累计并网装机7289.2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6652万千瓦,位于全国首位;新核准开工抽水蓄能项目7个,在建抽水蓄能规模达1620万千瓦,核准、在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条例是河北省开展创制性立法的重要成果,对河北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构建稳定可靠、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马桂旺说,立足河北省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条例将河北省重点发展的风能、太阳能(5.800, -0.11, -1.86%)、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纳入规范范围,并分别对这几种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综合施策,推进河北省新能源“发、输、储、用”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