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为保持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价格稳定,形成良好的价格秩序和环境,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决定在今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对全市除崇明区外的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的酒店旅馆及其客房销售企业、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约车”)、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10公里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通告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2日。
酒店旅馆客房价格方面,除崇明区外,在2023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酒店旅馆各类客房的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2022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该酒店旅馆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