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推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免处罚清单(市场主体版)》(以下简称《免处罚清单》),明确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首违不罚”事项,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好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有关举措。
据了解,《免处罚清单》共计23项,主要包括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燃气、占道经营、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油烟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市场主体事项,细化了各项免罚事项的设定依据、适用情形、免处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等内容。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华玉锋介绍,东莞城管系统将坚持“服务为先、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工作理念,结合东莞市城市管理“小微执法”工作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引导市场主体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