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1日电 21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600余处、国家湿地公园900余处。
报告指出,湿地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8处、达到82处;国家重要湿地29处,拟新增47处;新增省级重要湿地92处,达到1090处。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基本摸清全国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格局、功能及变化情况,明确了全口径湿地范围。
报告称,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重要湿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湿地空间用途管控,目前全国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600余处、国家湿地公园900余处。长江湿地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江豚种群数量止跌回升,恢复至1249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