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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立金融租赁业“新规”,严禁将古玩玉石等作为租赁物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为推动金融租赁行业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找准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为实体经济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着力防范和纠正大股东不当干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不完善、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10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公示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支持与大型设备、大飞机、新能源船舶、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设备等设备类资产制造和使用相适配的业务模式,同时提升行业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能力和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在关于下一步工作中,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建立租赁物负面清单,严禁将古玩玉石、字画、办公桌椅、报刊书架、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严禁以乘用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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