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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推出“加工贸易改革16条” 支持原油、煤炭等商品进口

  近日,《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海关监管三方面16条具体改革措施。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黄伶俐10月31日表示,《方案》改革措施及时落地生效,将为加工贸易注入强劲的发展新动能,推动加工贸易再上新台阶。

  稳定战略商品产业链供应链

  《方案》提出,支持梯度转移与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协同发展。支持原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性商品,铁矿石、铜精矿等资源性商品以及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进口地设立保税仓库,就地开展加工贸易。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将综合保税区打造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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