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得要求商家签订“最低价协议”,或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协同行为。
此外,对于数字人直播,《征求意见稿》要求直播电商从业者使用数字人主播的,应确保已经获得相关权利人的充分授权,与相关主体签署相关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在直播间添加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
《征求意见稿》从主体合规、直播账号合规、商品及服务合规、直播营销合规、知识产权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数据合规等方面作出规定。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不得以高薪挖人、虚构数据、片面对比等手段恶性竞争;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打赏礼物等手段,掩饰、隐瞒自己或他人犯罪所得的资金。自然人主播从事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类等需较高专业水平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按相关部门或平台的要求报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