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促成民事检察和解379件,同时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5000余件案件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始终。
进入检察环节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争议较大、矛盾较深。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既力促和解,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又充分释法说理,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
“民事支持起诉对象多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就把诉前、诉中引导和解作为重中之重,在维护这些群体权益的同时减少诉累,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颖在会上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