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四部委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遴选具备量产条件、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将在限定区域内上路通行。通知中还明确了自动驾驶中的事故责任归属。
上述方案中的自动驾驶功能即通常意义上的高级别(L3/L4)自动驾驶,这意味着国内高级别自动驾驶上路运行终于有了产品准入标准和规范指引。国家层面也释放出大力发展更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明确信号,高级别自动驾驶正式商业化时代即将来临。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的规定,汽车驾驶自动化功能从L0至L5一共六个等级,L0为完全人工驾驶,L5为完全自动驾驶。目前,我国普遍实施的L2级辅助驾驶,实际上仍是以驾驶员操控车辆为主,从L3开始则是由系统操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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