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美颜滤镜”,生鲜灯将在12月1日正式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近日,渝北区、沙坪坝区等多地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宣传,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对肉类、蔬菜、海产品、水果等所使用的照明光源进行检查。
在龙塔街道佳华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向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耐心劝导经营者拆除更换已安装的“生鲜灯”,多数经营者表示理解,并承诺将尽快更换为日常照明灯。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着“执法先普法”的原则,该局累计已出动工作人员400余人次,深入农贸市场、生鲜商超等场所,向广大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