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11月29日,上游新闻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声称符合“新国标”的“生鲜灯”仍在售。
在南坪灯饰广场内,仍能发现少量“生鲜灯”的身影。一家门店销售人员表示,我们现在销售的灯,48元一盏,都是白光的,肯定符合市场监管的“新国标”,LED芯片不再是以前那种红光了。另一家店老板称,很早就得知12月1日起,市场禁用“生鲜灯”,所以早在1个月前,店内销售的市场用灯就换成了照出来是自然光的灯具,45元/盏,以前那种传统的“生鲜灯”已返还厂家。
在电商平台上,上游新闻记者以“生鲜灯”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大量店铺在出售这种灯具,价格从14元~138元不等,部分店铺成交单数达上万单。同时,这些卖家在售卖时纷纷标明:新款“生鲜灯”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新规,“为市场新规量身定制灯”“市场灯光要求、高显色,更鲜更真”等广告宣传,且可出示“生鲜灯”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