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京津冀地区实现外贸进出口4.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规模占同期全国外贸的12%。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今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更好服务京津冀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近日出台12条重点措施。
12条重点措施重点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个方面。
在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方面,12条重点措施将推动京津冀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一是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构建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异地监管模式,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协同创新和复制推广,着力打造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新优势。二是推动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三地空港智慧口岸建设和数字化转型,深化三地智慧港口建设,助力京津冀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三是大力促进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积极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提供海关通关服务保障,助力北京会展资源与天津国家会展中心等资源互补互促。此外,还积极推进区域协作开展中欧班列业务,保障京津冀区域国际邮件业务开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