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价格标准不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长期以来,房产中介市场的一些“痛点”常常成为市场讨论的焦点。12月5日,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到,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意见》提到,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在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方面,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通过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线下或线上的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意见》要求,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中介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