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北京市公安局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11日全面启动新生儿入户、户籍类证明、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五项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工作。
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外省户籍人员婚内在北京市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在境内其他地区医疗机构内生育且在北京市长期居住生活,为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在北京市申请随父或母在家庭户登记户口。具体要求为:父母为同民族,父或母为户主,新生儿姓氏随父或母。二是北京市户籍人员婚内在外省长期居住地的助产机构内生育,为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申请随父或母家庭户户主一方登记户口。具体要求为:父母为同民族,父或母为户主,新生儿姓氏随父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