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简称《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治超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实现横向纵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的联合治理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2.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1.12万公里、居全国第一;2022年全省公路货运量达24.2亿吨,广东省籍营业性货车约57.8万辆,均居全国前列;公路路网发达、物流体量大、路面货车通行量约占全国的1/6,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压力。
《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包括政府及各部门职责、车辆源头和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及溯源、路面治理、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政府及各部门职责方面,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治超中的职责,紧盯车辆生产、销售、改装、检验和货物装载、运输全过程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实现横向纵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的联合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