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就《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征求意见稿》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加专注主责主业。另外,新增监管指标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50%,并在后续给予一定的整改过渡期。此外,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杠杆率不得低于4%,限制盲目扩张。
“此次是从消费金融端,对于担保增信业务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化。”有专家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监管对于信用保险业务一直非常重视,早在2020年原银保监会出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了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