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12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对《标准》政策进行解读。《标准》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等10个方面,共23大类、90个服务项目,比国家标准多出9个项目。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发布会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来斌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88项服务项目基本落实到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按照国家最新部署要求,我们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标准》对2021年版标准的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共涉及幼有所育、扶残助残等服务事项62个,占项目总数的68.9%。具体调整的项目包括以下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