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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变味”的“牙膏”:监管新规出手后,谁还在打诱导性宣传的“擦边球”?

  12月12日,一名男主播在直播间手举一张包含了牙黄、牙黑、龋齿、烂牙、虫牙等常见儿童牙齿问题的照片,向屏幕前的父母发出“灵魂拷问”——“你的宝宝口腔是这样吗?”随后,该主播举起另一张KT板(一种被广泛应用于产品宣传信息发布的展览、展示及通告用装裱衬板),上面写着“国货品牌医用牙膏,30天试用,拆开可退,用过可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直播间展示的产品分别标注着“防蛀膏”“护理膏”等字眼,属于械字号的口腔产品。不仅如此,在网购平台上,还有一些标注着“抑菌膏”等字眼的消字号口腔产品也在被商家当作牙膏进行推广和宣传。根据行业专家此前的解释,消字号和械字号的口腔产品被限制在有口腔问题的时候使用,不能日常使用。

  那么,上述商家的宣传行为是否涉嫌违规?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春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对牙膏不得宣传治疗功效。械字号的口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被当作牙膏产品宣传肯定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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