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完善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监管规则,提升银行保险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给银行保险机构预留时间开展实施工作,同时区分情形进行差异化监管,设置过渡期,给予规模较大的保险机构在实施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和职责、风险管理基本要求方面一年过渡期。
操作风险是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面临主要风险之一。原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施行后,对规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明确了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的管理要求,建立了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但近年来,操作风险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原有监管规定难以满足风险管理的现实需要,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的国际规则也进行了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