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某广告公司为裁员不给补偿,将位于西安高新区CBD区域的公司,搬迁至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道子午峪的村子里,虽然还在西安市的辖区,但这里已经属于秦岭山区。这里因通勤太长、生活条件不便,十多名员工主动离职,当然也就没有赔偿。但随后他们就发现,才短短一周,“公司又搬回了城里,还在网上开始了招聘”,得知消息后,离职员工们都感到很气愤。
子午峪,又叫子午谷,是三国时魏延向诸葛亮建议通过子午谷奇袭长安的地方,而这一家公司的“子午谷奇谋”是为了奇袭劳动法。
这家公司打得一手好算盘,导演了这幕“搬家”闹剧,肥了自己瘦了员工。原本用人单位想要裁减无过失的员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员工因为公司搬家“知难而退”,主动提出离职,这笔为数不菲的裁员费用也就轻松省下了,只不过,这些员工却成了不折不扣的“冤大头”,既丢了工作,还没了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