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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播《恭喜发财》,当心侵权!

  春节渐近,年味渐浓。熟悉的贺岁“神曲”早已萦绕在各大商场、超市里:“我恭喜你发财,我恭喜你精彩”“每条大街小巷,每个人的嘴里,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恭喜恭喜”……

  近日,“刘德华已经在超市上了19年班了”冲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听到这首歌彷佛就在买年货”;也有网友好奇,商场、超市播放《恭喜发财》,是否涉嫌侵权?

  当然“涉嫌”。应该说,经典作品每逢佳节便“如期而至”,这是公众对作品的喜爱与认可。但倘若刘德华要收费,大概不少商铺都要给他“开工资”。因为从法律的角度看,商场、超市、咖啡馆、酒吧等播放的背景音乐属于“公播音乐”范畴。倘若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播放,则已涉嫌侵犯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根据相关规定,除了词曲作者外,作为录音制作者的唱片方也可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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