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
文件提出,引导建筑业加快增长。投资量较大的水利、交通等行业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对接,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参与竞标建设。支持外埠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子公司,实现本地结算。建立我省重点建筑企业省外项目清单,动态跟踪进展情况,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力争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增长6%。
改善房地产市场预期。建立城市融资协调机制,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面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实施“带押过户”、“商转公”、“交房即交证”等惠民模式,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度,带动新建商品房市场消费。以旅游及康养业带动房地产业升温,促进商品住宅销售和商业用房出租。力争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17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