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未执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出厂销售

  南方日报讯 (记者/宾红霞通讯员/粤市监)3月14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行政指导会在惠州召开。会议提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内部清查,落实好新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严禁不符合新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出厂销售,严禁预留非法改装接口。

  目前,《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均已实施,这两个标准在电气安全方面对电动自行车提出更高要求,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已换版。

  会议提出,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内部清查;销售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并按最新标准要求做好产品的进货验收、不符合标准产品的下架等工作;电商平台要做好平台内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监督工作,对未执行新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车载充电器型),一律作下架处理。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电动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电动行业标签

森林**了鹿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