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备受诟病的自动续费问题,3月1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范。条例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3月21日中国新闻网)
这条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部分App、会员套餐大玩“自动续费”套路,许多人都曾“被自动”。2020年,媒体曾报道过一个极端案例:南宁陈先生在电视上开通了15元包月的VIP影视会员,开通时他没留意到该套餐有“自动续费”提示,直到第二月交电话费时,才发现莫名其妙多扣了一笔钱,经查询才发现是该视频套餐仍在收费。让陈先生哭笑不得的是,订单信息显示,连续包月有效期到2099年12月31日。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将“自动续费”设置成系统默认选项,限制消费者选择,开通容易退出难,即便有悄悄的提示,字体也很小,用户稍不注意就会忽略,同样“入坑”。这种做法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侵犯消费的者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