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进行境外交易,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下称《通知》),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
据了解,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外汇局依托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户类别码(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下称MCC),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目前超过90%的MCC属于完全放开类,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消费支付,并且不占用个人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不过近年来,境内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了部分MCC。为此外汇局发布《通知》,对新增MCC进行补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