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排斥”,是指特定的人群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的过程。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金融排斥”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关注。为了解决“金融排斥”问题,发展普惠金融成为各国的共识。
我国普惠金融的实践,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公益性小额信贷。1993年成立的河北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是全国最早的小额信贷机构,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的运作方式,以民间组织形式为农村地区贫困户提供生产经营性资金。
1999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模式,自此小额信贷模式开始转为由政府主导、国家贴息的扶贫手段。前期的小额信贷模式具有公益性特征,是普惠金融在扶贫领域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