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是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伴生产物,也是重要的非常规水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保护生态环境,支撑能源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矿井水利用量持续提高,利用率不断提升,其中黄河流域力争达到68%以上,矿井水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矿井水管理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矿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表示,《指导意见》对推动矿井水源头保护、分类处理、综合利用进行了系统部署,对新发展阶段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支撑能源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