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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释疑货物贸易顺逆差与国际收支差额数字差异:统计原则不同

  据中国网,4月12日,国新办就2024年一季度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以下为部分文字实录。

  彭博新闻社记者:关于去年贸易平衡的相关问题,海关公布去年中国贸易顺差8230亿美元,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字则是5940亿美元,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呢?之前外汇管理局说这是因为有自贸区,中国的自贸区是在2021年才开始实现了巨大发展,请问海关总署如何解释这两个数字之间的差异?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我理解您这个问题问的实质上是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的顺逆差和外汇管理统计的货物贸易国际收支差额的差异。我想说的是,这两种统计的统计原则是有所不同的。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是按照跨境原则,只要货物产生跨境的流动,就纳入到海关统计,不管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外汇部门统计的国际收支的货物贸易的收支差额,是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作的统计,它不管货物是否跨境移动。这是两者的重要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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