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了解到,广州成功调解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全市首例行政协议复议案件,实现该行政协议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该案件是医疗保险领域的行政协议纠纷。被申请人与A医院签订的《广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医保服务协议书》),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协议履行期间,被申请人经调查发现A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的违约行为,于是依据协议书的约定,作出《关于对A医院违约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决定中止A医院医保协议(住院)3个月,并从该院申报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中扣减相应的违约费用。A医院对该通知表示不服,向广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行政复议吸纳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新行政复议法创新性地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并对复议调解作出明确的规定。该案中,被申请人与A医院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书》,满足行政协议的主体要件、目的要件、内容要件和意思表示要件,属于行政协议。被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作出的处理意见所产生的纠纷,属于行政复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