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南京市秦淮区发布房票安置新政后,青岛“房票”制度的配套政策也出台了。
近日,青岛市住建局、自规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通知》提到,房票实名持有,可转让、可分割,但仅限转让一次,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6-12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青岛出台房票安置新政,旨在满足被征迁居民对补偿安置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进一步缩短征迁安置过渡周期;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购房需求释放,缓解区域库存压力。
继南京市秦淮区发布房票安置新政后,青岛“房票”制度的配套政策也出台了。
近日,青岛市住建局、自规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通知》提到,房票实名持有,可转让、可分割,但仅限转让一次,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6-12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青岛出台房票安置新政,旨在满足被征迁居民对补偿安置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进一步缩短征迁安置过渡周期;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购房需求释放,缓解区域库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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