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再迎新政,4月17日,为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借款人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住房在公积金贷款期限上予以政策支持,政策优化后,购买同一套老旧小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贷不了”变为“贷得了”;贷款期限根据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三年计算,相当于增加10年或20年贷款时间。
贷款期限最高增加20年
《通知》规定的老旧小区住房改造项目具体包括“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