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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禁办酒席 又被上级叫停 如何厘清权力边界?

  “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北郊社区居委会进行书面申报”“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近日,重庆南川区某社区一则关于“遏制滥办宴席不良风气”的通知在网上引发热议。当地文明办随后发布通告称,辖区个别街道社区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化”和“一刀切”等问题,区文明办已指导相关街道社区立即停止不当做法。

  从新闻本身来看,虽然通知是以社区名义发出的,但决策部署应该来自当地政府——4月起,南川区多个社区发布了整治滥办宴席的通知,而在此前,南川区召开了全区城乡居民滥办宴席专项治理相关会议,审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通知及配套文件。

  政府为了整治滥办酒席下发通知,初衷可以理解,但通知认为除了结婚酒、丧事酒属于“有事酒”,此外都属一律禁办的“无事酒”,这样的划分未免有些简单粗暴,过于武断了。毕竟,在日常生活中,像网友提到的新生儿满月酒、老人寿宴酒席等,虽然没有婚丧那么隆重,但其实在民间也是约定俗成的需要办酒宴请之事,一股脑地列入强制取消的范畴,很难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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