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提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是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同时要求对功能重复和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这些举措的考虑是什么?后续将如何推进相关工作?
4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相关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问题逐渐突出,一些地方建有多个功能类似的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金融机构多头对接、企业多头注册,不仅增加了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负担,也导致平台信用体验和运行效果欠佳,信息的“烟囱”太多。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部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从三个方面落实好相关要求:
第一,明确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并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目的是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集中高效利用,让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更加方便和快捷获取数据。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唯一出口”有三个限定词,一是政府部门,二是集中,三是公共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