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昨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正式试点。
这是我国针对离岸业务发布实施的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意味着我国对离岸税制的探索和实践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离岸贸易发展迅速。但相较香港、新加坡等国际主要贸易中心,离岸贸易规模依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因此,探索实践离岸贸易税收支持政策,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更能有力助推自贸区国际化进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自贸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