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正在此间举行的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自6月5日起施行。此次无废城市建设立法在全国属于创新之举。
此次无废城市建设立法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经验,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做好基本制度规范框架的顶层设计,着力搭建上海无废城市建设的“四梁八柱”;同时,这部条例坚持引导与约束并举,结合上海的实际需求,加强引导、激励和保障和刚性约束的协同效应。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