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黄一灵)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上海银行业科技支行梯度培育提升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上海辖内银行机构深化科技金融专业化发展,积极参与创新生态建设,有效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支持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通知》明确了科技支行建设目标,即利用五年左右时间,通过培育一批、新设一批、改造一批,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设30家监管部门认定并持有金融许可证的科技支行、90家银行机构自主确定的科技特色支行,以科技支行为核心的科技金融专营体系取得明显突破,科技信贷余额、占比、客户数逐年增加,形成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实现对上海市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功能区、产业园区的全覆盖。
《通知》强调了科技支行四方面持续管理要求。科技支行设立后,各项机制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将以“四化”经营为核心,在上海科技金融领域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一是专业化经营。科技支行将配备专业科技金融团队,鼓励组建专业化研究团队并开展常态化行业研究;可结合科技支行服务的产业特点以及科技支行发展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保持负责人适度稳定。二是特色化发展。科技支行将进一步探索实施机制和模式创新,鼓励设立针对科技金融业务的专属评价标准,支持上海重点科技产业链协同发展及核心技术研发进步。三是体系化运作。科技支行将通过与各外部相关机构建立多元化的合作平台,为科技型企业客户提供全周期、多层次、差异化的赋能增值服务;鼓励策划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打造持续的培训、研讨、辅导、轮岗机制。四是品牌化管理。科技支行将增强品牌软实力,优先适用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创新政策和试点创新产品,形成一批创新性示范科技型企业重点服务项目、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特色服务项目、一批知识产权融资应用性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