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央行出台一揽子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笔者认为,这些政策中最关键的措施是央行启用新的货币政策工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5月17日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首次动用的资金量只有3000亿元,规模虽然不大,但作用巨大,将对我国未来的房地产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从国际经验看,但凡涉及大规模债务救助的政策措施都会面临来自社会公众的质疑,因此,形成社会共识至关重要。央行宣布用再贷款资金进行存量住房的收储,意味着有关该项政策的观察和争论已经结束,此项政策已经从学术建议变成政策措施,最艰难的形成共识的过程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