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政落地,上海率先行动。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45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调整后,上海市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3.5%,100万元房贷、贷款30年累计能省利息超7万元。
上海市此次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覆盖了从限购、信贷、供给到特定群体需求的多方位支持。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未调整前上海市首套房贷利率为3.85%,若以贷款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方式计算,调整后,每月月供少还197.63元,累计能省利息7.11万元。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