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上市药品中开发出新的适应症来满足临床需要,已经成为新药开发的重要路径。但在实践中,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宋晓亭表示,对药品新适应症专利的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
“我们在进行企业访问和调查的时候发现,药品的第二用途或新适应症的专利,在进入市场以后,专利权益是难以得到保护的。”宋晓亭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技术研发的角度,新适应症的开发同样凝聚了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大量智力和财力投入,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需要在市场中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但目前在市场上可以看到的是,药品新适应症专利保护的效率降低。
药品专利包括化合物的实体专利、化合物制作方法专利、化合物使用用途专利。其中,化合物药用用途的专利即适应症专利。